人生這條路,有的人窮其一世,只為一份名,
從來不去細想這份名是不是該屬於自己,追尋啊追尋只落得事如春夢了無痕。
我們縱有「福氣」,也要加以「愛惜」,切不可把它浪費。
諸位要曉得:末法時代,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,若不愛惜,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,就要受莫大的痛苦,
古人所說“樂極生悲”,就是這意思啊。
我記得從前小孩子的時候,我父親請人寫了一副大對聯,是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,
高高地掛在大廳的抱柱上,上聯是“惜食,惜衣,非為惜財緣惜
我的哥哥時常教我念這句子,我念熟了,以後凡是臨到穿衣或是飲食的當兒,
我都十分注意,就是一粒米飯,也不敢隨意糟掉;而且我母親也常常教身上所穿的衣服當時時小心,
不可損壞或污。
這因為母親和哥哥怕我不愛惜衣食,損失福報以致短命而死,所以常常這樣叮囑著。
諸位可曉得,我五歲的時候,父親就不在世了!
七歲我練習寫字,拿整張的紙瞎寫;一點不知愛惜,
我母親看到,就正顏厲色的說:“孩子!你要知道呀!你父親在世時,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,
就連寸把長的紙條,也不肯隨便丟掉哩!”母親這話,也是惜福的意思。
我因為有這樣的親職教育,深深地印在腦裡,後來年紀大了,也沒一時不愛惜衣。
就是出家以後,一直到現在,也還保守著這樣的習慣。
諸位請看我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,還是1920年在杭州時候,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我的。
又諸位有空,可以到我房間裡來看看,我的棉被面子,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;又有一把洋傘,也是1911年買的。
這些東西,即使有破爛的地方,請人用針線縫縫,仍舊同新的一樣了。
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哩!不過,我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的東西,
卻須五六年一換,除此以外,一切衣物,大都是在家時候或是初出家時候制的。
從前常有人送我好的衣服或別的珍貴之物,但我大半都轉送別人。
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,好的東西是沒有膽量受用
又如吃東西,只生病時候吃一些好的,除此以外,從不敢隨便亂買好的東西吃。
印光法師,性情剛直,平常對人只問理之當不當,情面是不顧的。
前幾年有一位皈依弟子,是鼓浪嶼有名的居士,去看望他,和他一道吃飯,
這位居士先吃好,老法師見他碗裡剩落了一兩粒米飯;
於是就很不客氣地大聲呵斥道:“你有多大福氣,可以這樣隨便糟蹋飯粒!你得把它吃光!”
惜福、惜緣、惜物、惜字,每一份心,都是一份心,
所以要曉得我們即使有「十分」福氣,也只好享受「三分」,所餘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;

人如果懂得惜福,惜得身邊握拄的福氣,就是惜了最可貴的生命,
因為人的一世,得付出許多西,當時也許捨不得,
但必須換取,過後也許不在意,但是已然失號去,
得到了也許看不起,得不到又覺得不甘心,
總是在反反覆覆中失去了本心待到全不在乎時,已然錯過了一切,無從拾取了。

所以要曉得我們即使有「十分」福氣,也只好享受「三分」,所餘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;
人如果懂得惜福,惜得身邊握拄的福氣,就是惜了最可貴的生命,
因為人的一世,得付出許多西,當時也許捨不得,
但必須換取,過後也許不在意,但是已然失號去,
得到了也許看不起,得不到又覺得不甘心,
總是在反反覆覆中失去了本心待到全不在乎時,已然錯過了一切,無從拾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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